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实行院内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ZC2022110102
3.项目预算及资金性质:
项目预算35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已落实。
4.采购需求:
(1)具体包组划分如下:
包组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 |
一 | 血液透析机 | 1套 | 35万元 | 符合国家和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注: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属于工业。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内。
(3)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5.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采购中心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5.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7.若标的物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文件中的其中一种:①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 ②制造厂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代理商(经销商)对投标人的授权函。
三、报名、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门诊13楼招标采购中心;
3.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其自行指定的电子邮箱接收;
4.文件费售价(元):200 ,于报名现场支付,标书款支付凭证截图发到采购人邮箱(zssyzcsb@163.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 标书款;
5.标书费到账时间不得晚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供应商如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9:0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2年12月27日9:0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门诊13楼多媒体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附件1)。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供应商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
5.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
6.制造商提供的(逐级)授权书复印件及原件。
7.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8.产品用户名单、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9.产品彩页、技术指标、配置清单等资料。
以上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鲜章)并整理成册。同时,其中第1项材料word、pdf版,第8、9项材料(合同不得遮挡品牌型号、价格等关键信息)pdf版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 报名材料。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人: 崔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53453
邮箱:zssyzcsb@163.com
邮编:510630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https://www.zssy.com.cn/)发布,敬请各供应商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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