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徐水区中医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建设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徐水发改【2022】17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徐水区卫生健康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徐水区卫生健康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保定市徐水区中医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建设项目(EPC) 2.1.2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九层康复医疗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13611.84平米,设置产康、儿康、骨康、脑卒中后康复等项目;设置综合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针灸室、推拿室、理疗室、艾灸室等功能;设置PT、OT、ST大厅等功能;病区设置中医传统治疗康复室、专业化康复大厅、康复护理中心、康复病床、护理单元康复训练室等;配套建设康复病人休闲娱乐室、多媒体放映室、活动阳光房、营养配餐间等配套设施。 2.1.3 建设地点: 保定市徐水区华龙路338号 2.1.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1.5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435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2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12月31日 2.1.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施工图设计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财务要求:具备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则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查询时间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类)。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3.1.5.1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相关证明; 3.1.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设计单位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数量不超过2 家(含 2 家)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1.5.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将材料/主材/设备采购(2590万元)委托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1554万元)委托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成员数量不超过2 家(含 2 家)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19 09:00:00 至 2022-09-23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两个网站分别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0-10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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